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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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

1、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地管辖在公海航行之船只受船旗国管辖。在公海航行的飞行器受飞行器注册国管辖;

(2)属人管辖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国籍来确定管辖;

(3)保护管辖根据受害人的国籍来确定管辖;

(4)普遍管辖在公海发生海盗事件与奴隶贩卖、劫机杀人案件时,任何国家皆可介入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二、公海上的管辖权包括什么

1、公海上的管辖权是指对公海上的船舶、人和货物的管辖权。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在公海上可以从事任何行为。公海也不是处于无法律的状态。各国在公海上在一定的限度内可以合法地行使不同性质和形式的管辖权;

2、国家在公海上行使管辖权一般是由军舰或经授权的国家公务船舶来行使的。军舰在公海上享有登临和检查的权力,即靠近和登上被合理地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法行为嫌疑的商船进行检查的权利。根据公约的规定,军舰在公海上有权行使登临权的情况有:从事贩运奴隶、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虽悬挂一国旗帜或拒不展示旗帜而事实上与军舰属于同一国籍;

3、另外,沿海国当局如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紧追。紧迫权的行使必须在追逐国的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内开始,只有追逐未曾中断,才可以在领海或毗连区外继续进行。如果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违反沿海国有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规章时,也可以紧迫。紧追在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的领海时必须终止。紧追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紧追的船舶或飞机进行。紧追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如紧追不符合上述要求。追逐国要负赔偿责任。

在公海领域犯罪,这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管辖问题。对于刑事管辖,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

一般在公海上的航空器或船舶上犯罪,就要受船旗国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国籍国的管辖;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此即为普遍管辖,如对战争犯罪、海盗、贩奴等的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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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寄易 2025年08月22日

    我是五洲号的签约作者“夜寄易”

  • 夜寄易
    夜寄易 2025年08月22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在公海上犯...

  • 夜寄易
    用户082210 2025年08月22日

    文章不错《在公海上犯罪归谁管》内容很有帮助